
上海《市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公民依法结婚的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还可享受7天婚假。
依法生育的夫妻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女方享受产假 30 天,男方享受陪产假 10 天。产假待遇与产假相同,陪产假期间配偶的工资按照其正常出勤待遇支付。
换言之,在原有 98 天产假的基础上,再增加 30 天,共计 128 天。
日期:2024-07-21 11:05
上海《市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公民依法结婚的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还可享受7天婚假。
依法生育的夫妻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女方享受产假 30 天,男方享受陪产假 10 天。产假待遇与产假相同,陪产假期间配偶的工资按照其正常出勤待遇支付。
换言之,在原有 98 天产假的基础上,再增加 30 天,共计 128 天。